深圳-退休夫妇被曝欠债高达1点2亿元-生活平凡却背负巨额债务
深圳一对退休夫妇月收入仅12万元,却背负12亿元巨额债务,申请个人破产清算,引发热议。债务源于创业失败,夫妻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涉及银行贷款及供应商欠款。目前案件在深圳中院审查中,公众质疑债务来源及是否利用破产制度逃债,法院强调严防恶意逃债。
刘一手
最近,深圳一对退休夫妇的新闻刷爆了网络,他们月收入加起来才12万元,却欠下了12亿元的巨额债务,实在是让人瞠目结舌。这件事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9日发布的一则破产清算申请公告引起的,公告里提到,这对63岁和62岁的夫妻,姓刘和姓牛,申请了个人破产清算。这消息一出,立马上了热搜,网友们议论纷纷,有人惊讶于这天文数字的债务是怎么欠下的,有人担心是不是有人想钻法律空子逃债。 据深圳中院披露,这对夫妻的债务来源是创业失败。

刘某从1998年开始创业,成立了一家光电公司,他是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。为了公司运转,他用个人房产做抵押,以公司名义向银行贷款。可惜生意没做起来,公司经营不善,欠下了一屁股债。后来,银行和供应商纷纷起诉,刘某得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欠款高达7279万多元牛某也因为担保等原因,背了5408万多元的债。两人加起来,债务总额超过12亿元。现在他们都退休了,刘某每月退休金4200元,牛某2500元,还有2000元的房租收入和亲戚朋友资助的2000元,总共12万元的月收入,跟12亿元的债务比,简直是天壤之别。
这对夫妻名下还有些资产,比如外地的两套房产,估价440万元四间商铺,估价50万元一辆车,估价16万元还有几万元的银行存款。可这些资产加起来,也就500万元左右,远远不够还债。他们实在没办法,才向法院申请了个人破产清算。目前,这个案子还在受理前的审查阶段,法院还没正式立案。深圳中院回应说,申请破产不等于就能免债,法院会严格审查,确保没人在这过程中搞猫腻。 说起个人破产,这在深圳其实不算新鲜事。2021年3月1日,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正式实施,这是国内首个个人破产法规,专门为“诚实而不幸”的债务人提供救济。
申请破产得满足几个条件,比如在深圳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,因经营或生活消费导致还不了债,而且不能有隐瞒财产或恶意逃债的行为。律师也说了,破产清算不是随便就能不还钱的,债务人得接受长期的信用监督和限制,等于给那些真没办法还债的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。 这事儿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。有人觉得,这对夫妻可能是“诚实而不幸”,创业失败背了一身债,也挺可怜的。毕竟谁创业还没点风险?可也有人质疑,这么大的债务,到底是怎么欠下的?
12亿元可不是小数目,单靠几套房产抵押,银行能贷出这么多钱吗?有网友猜测,里面可能有民间借贷、拖欠货款,甚至利息滚出来的部分。深圳破产事务管理署的工作人员也表示,债务不光是银行贷款,可能还包括供应商的货款、工资欠款,甚至朋友间的借款。利息有时候比本金还高,这也让债务雪球越滚越大。 还有人担心,这会不会是有人故意利用破产制度来逃债?毕竟,12亿元的债务和12万元的收入差距太大了,难免让人怀疑是不是有“职业背债人”在钻空子。
对此,深圳中院强调,他们有严格的反欺诈机制,从立法到司法实践,都有一套程序来核查债务人是否“诚实”。比如,申请破产得公开所有收入、资产和债务信息,法院还会组织听证,邀请债权人和其他相关方一起审查。如果发现隐瞒财产或债务来源不明,法院压根不会受理。 这件案子也让大家对个人破产制度有了更多讨论。有人觉得,这制度挺好,能给那些真心想翻身的人一条出路但也有人觉得,得严防有人借机赖账,损害债权人的利益。不管怎样,这对夫妇的案子还在审查中,法院说会接受社会监督,确保程序公开透明。
接下来,这事儿会怎么发展,咱们还得继续关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