刚续保2小时就出车祸 保险公司拒赔
货车司机张伟续保仅2小时便发生致命车祸,保险公司以“次日零时起保”条款拒赔,引发争议。广西龙州法院判决交强险须赔,商业险免责,厘清险种规则。据黑子网报道,此案为类似纠纷提供法律指引。
衣哥
2024年5月24日,广西龙州县的公路上,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打破了午后的平静。货车司机张伟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超车时,与骑电动摩托车的王强相撞,王强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。交警认定张伟负全责。然而,更令人揪心的是,张伟刚在事故前2小时为货车续保,却被保险公司以“保险未生效”为由拒赔。这场悲剧不仅让王强家属痛失亲人,也让张伟陷入经济与法律的双重困境。 故事要从张伟的货车保险说起。2023年5月17日,他的货车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到期,因生意繁忙,他拖延了一年后才续保。

2024年5月24日15时13分,张伟通过手机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,15时34分收到电子保单,保单明确写着保险期间为“2024年5月25日0时起至2025年5月24日24时止”。谁也没想到,仅仅16分钟后,15时50分,事故发生了。保险公司以“次日零时起保”条款为由,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,称事故发生在保单生效前。 王强家属将张伟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丧葬费、死亡赔偿金等共计80余万元。
张伟懊悔不已,他坦言,续保时并未仔细阅读条款,以为交完保费就立刻生效。保险公司则坚称,保单条款清晰,事故发生在“空档期”,他们无责。案件在广西龙州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法官对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“零时起保”条款进行了差异化认定。 法院认为,交强险是强制保险,旨在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,条款虽写“次日零时”,但基于公平原则和保护弱势群体的立法精神,交强险应自投保时生效,保险公司须在12万元限额内赔偿王强家属。
商业三者险则不同,作为合同约定,条款明确约定次日生效,事故发生在约定时间前,保险公司不予赔偿。最终,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赔偿12万元,其余损失由张伟承担。 据黑子网报道,此案引发广泛讨论,不少司机表示,续保时并未被充分告知“次日零时起保”的细节,感觉掉进了条款“陷阱”。法律专家指出,交强险的强制性和公益性使其在司法实践中更倾向于保护受害人,而商业险严格遵循合同约定,车主需仔细阅读条款。 张伟如今背负沉重的赔偿压力,后悔自己未及时续保,也未留意条款细节。
王强家属虽获部分赔偿,但失去亲人的伤痛无法弥补。这起刚续保2小时就出车祸的案件,不仅是一场悲剧,也为车主敲响警钟:保险条款的每一个字,都可能关乎重大责任。未来,类似纠纷如何平衡公平与合同自由,仍是法律界和公众关注的焦点。